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
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》
4月28日,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》。
会议指出,水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中国。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“水十条”)实施4年多来,各地区各部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,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,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,但距离打好碧水保卫战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,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。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,是落实“水十条”部署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、保障公众知情权、加强水污染防治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,对于更好突出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突出重点区域和城市,有效倒逼地方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,促进形成城市间环境质量“比、赶、超”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强调,水环境质量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,社会高度关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,要提前准备,做好宣传解读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数据“真、准、全”是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的基础和前提,要细之又细、严之又严、慎之又慎,确保监测数据质量,保证排名结果真实、准确。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,要持续开展系统性的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同步比对测试工作,加快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,早日实现“自动监测为主、手工监测为辅”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模式。要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,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布局合理、覆盖全面、功能齐全”的原则,提前谋划“十四五”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规划和监测网络布局,做到全面、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,为落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、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。
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、赵英民、刘华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,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。
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,部机关各部门、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