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请人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(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博士研究生),在国内外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,或经相关专家推荐,均可提出申请。每位申请人(团队)至多申报3项。
(二)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具备相关工作业绩、业务能力、装备水平、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条件,能够独立完成项目任务。
二、申报方式
(一)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《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(2018年)》(见附件1),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心科技外事处邮箱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项目序号+申请单位”。
(二)申请书纸质版需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,1式7份邮寄至中心科技处。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。
(三)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6月25日接受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,截止日期以发件时间为准。
(四)所申请的项目经费预算超过15万(含)的,申请人需来京参加中心组织的遴选会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五)最终结果将在中心网站公示。
三、外协项目实施
(一)项目承担方与中心签订外协合同,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独立完成外协任务,严禁二次委托。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确立的工作内容实施项目,按财务规定合理使用经费,不得随意调整。
(二)外协项目实行中期审查制度。项目承担方需就项目实施进度、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汇报,并提交有关中期成果。
(三)项目承担方按照合同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将成果材料汇总后提交中心申请验收。
(四)出现以下情况的,所涉项目负责人列入外协黑名单,3年内不得承担中心外协项目:
1.任务完成情况不合格,成果质量严重不过关的;
2.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未按时、按要求提交成果的;
3.经费使用严重违规违纪的;
4.出现转手再次委托外协任务等违规行为的。
(五)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,特殊情况需在合同中明确。
四、外协项目技术要求
(见附件2)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17号
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
邮政编码:100034
联系人:叶逸雯、朱繁
电话:010-66557051 66558847,传真:010-66557051
网址:www.rerc.com.cn
电邮:kjwsc222@163.com
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6月12日